供應商行為準則
供應商行為準則/愛普生集團供應商行為準則
愛普生相信為了達成經營理念中聲明的目標,各供應商必須了解管理哲學,並遵守愛普生集團供應商行為準則。
愛普生集團供應商行為準則(現稱為供應商行為準則)於 2005年制定,向供應商說明愛普生的採購政策和規定。2008年愛普生集團供應商行為準則中,新增了愛普生供應商行為準則這項附錄。愛普生行為準則是以電子行業公民聯盟 (EICC) 制定的行為準則為主,EICC 現稱為責任商業聯盟 (RBA)。
愛普生集團供應商行為準則反映國際標準,目的是協助確保我們的供應商成為合作夥伴時,達成品質、成本及交付 (QCD) 義務,在人權、勞工、環安衛、倫理、交易控管和安全、資訊安全等領域持續遵守規定。本行為準則內容會定期修訂,跟最新的 RBA 行為準則保持一致。
這份行為準則已實施超過 18 年,過去以來,我們要求所有供應商遵守規定,並要求我們主要的生產材料直接供應商簽署正式合約。
身為 RBA 的成員,愛普生正努力提升整個供應鏈的 CSR。
《愛普生集團供應商行動準則》(Ver 8.0)
《愛普生集團供應商行動準則》(Ver 7.01)
供應商行為準則中的規定
供應商行為準則是愛普生集團供應商行為準則的一部分。以 RBA 行為準則為基準,制定了在勞工、環安衛、倫理和管理系統等領域的供應鏈規定。
RBA 規定需遵守當地法律,若 RBA 規定和標準比當地法律更嚴格,則需遵守 RBA 規定。無論供應商所屬國家/地區的法規標準以及勞動措施,遵守理念能確保各項行為符合高度控管要求。
責任商業聯盟
A. 勞工(人權) | B. 衛生安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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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 自由選擇就業(例如禁止強迫勞動) A2 年輕勞工(禁止童工) A3 工時(最高工時、自願加班) A4 工資與福利 A5 反歧視/反騷擾 A6 自由結社 | B1 職業安全 B2 應急準備 B3 工傷和職業病 B4 工業衛生 B5 體力勞動工作 B6 機器防護 B7 公共衛生和食宿 B8 健康與安全溝通 |
C. 環境 | D. 倫理 |
C1 環境許可和報告 C2 汙染防治和節約資源 C3 有害物質 C4 固體廢物 C5 廢氣排放 C6 材料限制 C7 水資源管理 C8 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| D1 誠信經營 D2 無不正當收益 D3 資訊公開 D4 智慧財產權 D5 公平交易、廣告和競爭 D6 身分保護及防止報復 D7 負責任地採購礦物 D8 隱私權 |
E. 管理體系 | |
E1 公司承諾 E2 管理職責與責任 E3 法律和客戶要求 E4 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 E5 改進目標 E6 培訓 E7 溝通 E8 員工意見、參與和申訴 E9 審核與評估 E10 糾正措施 E11 文檔和記錄 E12 供應商責任 |